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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医学与护理专业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攻读硕士学位遴选办法
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医学与护理专业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攻读硕士学位遴选办法
 更新时间:2017-09-18 11:42:40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1.选派专业及类别

医学与护理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2.留学及资助期限

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必要的学费。

4.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在校学习/实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须为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医学与护理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包括正在国外攻读硕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及以上的一年级学生。

③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课成绩在优良以上,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④已获古巴关院校或单位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⑤申请时外语水平已达到国外院校或单位规定的要求。

⑥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⑦已工作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书面同意函。

5.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17年9月15日至9月2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网报材料要求请参考《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网上报名时,选择“海外申请人入口”注册,申请留学身份请选择“硕士研究生”;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古巴医学与护理专业毕业生硕士项目”;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驻古巴使馆教育组。

6.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7.派出与管理

该项目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铭婷/王国鹏

联系电话:010-66093558/66093947

传 真:010-66093945

E-mail: latina@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申请及派出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9月15日前

申请准备

申请人需获得古巴院校或单位医学与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正式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2

9月15日-9月26日

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办法见“2017年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http://www.csc.edu.cn)。

3

9月27日-10月20日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上网公布。

录取通知将转发至中国驻古巴大使馆,由其转发申请人。

4

10月

办理派出手续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联系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等。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派出

联系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及部分预领生活费等,陆续派出。

须在录取通知中明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逾期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材料清单

1. 正式邀请信/通知书

2. 学费明细

3. 学习计划

4. 国外导师

5. 成绩单

6. 推荐信

7. 外语水平

8. 身份证

9. 学历学位

1. 正式邀请信/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外方导师/合作者签字;

如正式邀请信/通知书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学费明细(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学费明细表各项目及金额必须详细清晰。

3.学习计划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学习计划不少于1000字,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无需翻译公司加盖公章。

4.国外导师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对硕士申请人,如因特殊情况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5. 成绩单

提交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曾在国外接受学历教育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经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6.推荐信

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单位/部门负责人;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应按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中各类别留学身份的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如外语水平证明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8. 身份证

申请人应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上传。

9.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如学历/学位证书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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