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葡萄牙共和国外交部、教育和科学部教育和培训合作执行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葡萄牙语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本科插班生、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8个月
3.选派规模
3-4人/年
4、资助内容
葡方提供450欧/月,具体以对方政府最新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准。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和资助期限内的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本科生300欧元/月,访问学者600欧元/月)。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 申请人需为葡萄牙语专业。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葡方接收单位,取得外方的正式邀请信(邀请信需包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等内容;注明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2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按要求将完整纸质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3.申请受理方式
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并按照《关于准备葡萄牙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整理并单独装订(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4-5月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葡方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10-66093571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qzhang@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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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申请人进行对外联系,并取得外方邀请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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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年12月15日-2017年2月10日 |
网上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申报。 |
网报地址:apply.csc.edu.cn |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按附件要求将单位正式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其他纸质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
根据《关于准备葡萄牙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寄送材料 |
3 |
2-3月 |
网上填写
葡方申请表 |
待葡方通知后,申请人应按要求上网填写葡方申请表。 |
时间、具体网址另行通知 |
4 |
3月 |
材料
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初审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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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5月 |
奖学金落实 |
葡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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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位奖学金获得者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
最终录取结果以葡方通知为准。 |
7 |
8月以后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附件:关于准备葡萄牙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