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优秀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
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校际合作协议,我校拟向澳门科技大学选派5名交流学生,学习一学期。为做好本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选拔的学生不限专业、不限在读层次,吉首大学所有在读学生均可申请(含张家界学院、师范学院),要求学生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身心健康。
2.学生填写《吉首大学交流学生申请表》(附件1),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派。
3. 相关费用
l学费:每个学分HKD2000至2200港币不等;
l住宿费: 双人房HKD 3150每人/每月,入住需额外支付1100元(一次性)床铺费;
l教材费;
l每个学生需支付6000保证金, 在结束交流后如果学生没有损毁学校设施可以全额退还;
l生活费。
4.请相关学院于4月5日前,将纸质《吉首大学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砂子坳校区教学一栋1101房)。并将《吉首大学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fao@jsu.edu.cn。经学校审批同意的交流学生名单最终确认后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网站公布。
5. 学校将派出交流学生信息汇总后,发送至澳门科技大学相关部门审核,后续手续在港澳台办和澳门科技大学指导下完成。时间另行通知。学生认真阅读访学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43-8564700
Email:fao@jsu.edu.cn
吉首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
2017.3.20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