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大阪国际歌剧比赛组委会邀请,我校音舞学院于国良老师拟于2017年9月25-30日赴日本大阪参加歌剧演唱比赛。
此次学术交流所需费用由教务处、人事处、音舞学院及于国良老师四方共同承担,在日期间开支标准参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执行。
特此公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17年9月17日
组团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
于国良 音舞学院 讲师